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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新文件证明XRP的创建早于Ripple公司

时间:2025-09-17

来源:互联网

标签: 是的,新文件证明XRP的创建早于Ripple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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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密货币研究员SMQKE近日证实,XRP的诞生早于旧金山跨境支付公司Ripple的成立。

SMQKE在X平台发文称:"没错,XRP的创建早于Ripple公司,现有文献为证。"随文附上了《南卫理公会大学科技法律评论》的节选图片。

这篇题为《Ripple与XRP的区别》的章节详细阐述了两者的关系,特别指出它们各自不同的用途和发展历程。

法律评论中的关键细节

该学术评论指出,人们经常错误地将Ripple与XRP混为一谈,实际上它们是两个独立概念。

Ripple被定义为一家专注于开发全球低成本资金转移解决方案(如软件与平台)的私营企业;而XRP则是一种独立设计的加密货币,旨在成为跨平台流通的桥梁货币。

评论明确表示,虽然Ripple在其产品中使用XRP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,但该公司既不拥有也不控制XRP的底层技术。

XRP基于不受单一实体控制的开源技术运行,任何人都能自由使用或修改。这种分离性构成了法律评论的核心结论:XRP独立于Ripple运作,二者不可等同。

独立性再强调

评论进一步区分了两者的治理结构:Ripple受创始人、董事、员工及投资者控制,而XRP向所有使用者开放,不存在中心化所有权。

这种差异凸显了XRP运行的分布式治理框架——其运作不依赖于企业参与。评论将Ripple定位为金融产品开发商,而XRP则是自主存在的数字资产。

核心论证呈现

通过引用法律评论的论述,SMQKE的推文强化了"XRP早于Ripple"的文献记载。该时间顺序被用作二者不应混同的关键证据。

这种区分对XRP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定位具有重要意义,它强调了该加密货币独立于企业实体的本质属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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