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娃哈哈家族遗产分配现法律争议,集团声明确认遗嘱效力保障经营稳定(娃哈哈家族品牌)

时间:2025-07-14

来源:互联网

标签: 实时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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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遗产纠纷事件,综合公开信息及娃哈哈官方回应,核心事实和法律争议点整理如下:

一、事件核心事实

诉讼主体与诉求

三名自称宗庆后非婚生子女的原告(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,均为美国籍)于2025年7月在香港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冻结宗馥莉名下汇丰银行账户中的18亿美元资产,并追讨宗庆后生前承诺的21亿美元信托权益(每人7亿美元)。

同步在杭州中院提起股权继承诉讼,要求分割宗庆后持有的娃哈哈集团29.4%股权(估值超200亿元人民币)。

双方核心主张

原告方:

提供2003年汇丰信托文件,称宗庆后曾设立离岸信托,承诺通过娃哈哈分红注资。

指控2024年5月有110万美元被转出账户,系宗馥莉擅自转移资产。

提交宗继昌1989年出生证明,并申请DNA鉴定以确认血缘关系。

宗馥莉方:

出具宗庆后2020年遗嘱,声明“境外资产均由独女继承,其他子女不得主张权利。

质疑信托证据效力(如签名篡改),否认收到父亲相关指示。

强调娃哈哈境内股权登记在母亲施幼珍名下,已通过家族信托完成资产隔离。

娃哈哈官方回应

公司回应称:“家族内部事务,与公司运营及业务无关,不提供任何答复口径。

二、法律争议焦点

非婚生子女继承权
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71条,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,但需通过DNA鉴定或抚养证据确认亲子关系。

若遗嘱有效且明确排除其他子女,可能优先于法定继承。

信托与遗嘱效力冲突

信托设立是否合法:需审查2003年汇丰信托文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,是否体现宗庆后真实意愿。

遗嘱真实性存疑:2020年遗嘱由娃哈哈高管见证,无家族成员签字,程序瑕疵可能影响效力。

跨境法律适用问题

香港法院依普通法审理信托纠纷,内地法院依《民法典》审理股权继承,两地司法协作存挑战,裁决可能冲突。

三、企业影响与舆论反应

娃哈哈经营动态

宗馥莉自2024年8月接任董事长后,推动“去娃哈哈化”改革:

将多家子公司更名为“宏胜”,转移“娃哈哈”商标至个人控股公司。

关闭23家亏损工厂,聚焦核心产品,2025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36.7%。

公众舆论分化

支持婚生子女权益:质疑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冲击婚姻制度,呼吁维护原配家庭利益。

法律平等派:强调非婚生子女权利受法律保护,反对道德绑架。

企业形象受损:宗庆后“布鞋首富”“家文化”人设遭反噬,部分消费者表示失望。

四、事件潜在走向

法律程序

香港法院已延期至2025年9月裁决,需补充信托原始文件及DNA鉴定结果。

杭州中院股权继承案尚未排期,关键在确认股权登记合法性。

企业风险

若原告胜诉,娃哈哈股权结构可能重组,国资股东(持股46%)或介入监管。

短期市场信心受挫,经销商暂停进货,AD钙奶销量环比下降19%。

总结

本次纠纷本质是财富传承制度缺陷的集中爆发:

- 宗庆后生前未通过公证遗嘱或家族宪法明确资产分配,依赖口头承诺和离岸工具,导致身后出现信托、遗嘱及法定继承权的多重冲突;

- 娃哈哈虽表态“家族事务不影响经营”,但股权争议若升级,仍可能动摇公司控制权稳定性。

建议公众理性关注司法裁决,避免将企业纠纷与品牌价值过度捆绑。对高净值人群而言,此案亦警示:跨境资产规划需匹配法律文件,避免代际矛盾与声誉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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